日前,根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与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大国仲”)联席会议制度的安排,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大国仲召开。市中院分管院领导、执行局、审管办、立案一庭、民二庭、民四庭、民七庭、甘井子区法院、高新区法院、开发区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大国仲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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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表示,大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工作,将以“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为抓手,与仲裁机构同向发力,全力探索大连仲裁模式的创新路径,共同打造东北亚仲裁新高地,为大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大国仲表示,长期以来大连两级法院对仲裁工作给予了专业监督与鼎力支持。大国仲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希望联席会议形成的共识与成果能够转化为长效机制,并期待司法资源以更具前瞻性、适应性的方式赋能仲裁发展,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新活力。
联席会上,双方进行务实交流,并在以下几方面达成共识:一是加大对仲裁案件执行的支持力度。市中院执行局集中力量办理仲裁案件执行,减少仲裁执行案件沟通成本,并在大国仲派驻执行联络人,保障程序无缝衔接。对当事人有意愿申请基层法院执行的仲裁案件,经市中院研判后,将依法指定基层法院执行,提升执行效率。二是完善仲裁案件保全工作的审查标准。在仲裁案件集中保全的政策支持基础上互设保全联络人,建立仲裁保全一站式对接模式,提高仲裁保全效能。三是深化诉仲对接机制,强化两级法院协同落实。全面落实诉仲对接,构建“市级统筹、区县协同”的两级法院联动体系,依法推动诉仲对接工作。四是统一法律适用,归口管理涉仲裁协议效力审查案件。对上诉至市中院的涉及仲裁协议效力的管辖异议案件,统一归口至民四庭审理,形成类案同判标准。五是召开建设“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新闻发布会。适时向社会公示在诉仲对接、涉仲裁案件管辖、司法审查、保全、执行等方面的综合数据及创新、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
联席会还确定市中院与大国仲将进一步就仲裁调查令、企业保全白名单机制等问题进一步研究沟通。
此次联席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大连地区“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未来,法院与仲裁机构将携手共进,凝聚工作合力,共同为化解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