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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规到“智”理:国企如何借新法东风打造治理新引擎?——大国仲联合多方共探法治国企实践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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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9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指导,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我院”)、辽宁省律师协会、大连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投资并购法律专业委员会、大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国有企业治理法律业务交流会”在连成功召开。本次会议聚焦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治理的深远影响,吸引了来自国有企业、律师事务所、知名企业等领域的200余位代表参会,共同探讨法律实践与理论创新的融合路径。会议由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投资并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颖主持。

主持人:刘颖

致辞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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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嘉宾:孙国友

致辞嘉宾:毕凤有

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国友、我院院长毕凤有分别发表开幕致辞。孙国友主任强调,新《公司法》的实施为国企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期待通过多方协作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毕凤有院长指出,改革以来我院始终致力于立足公益性职能定位,积极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此次会议是我院再次发挥公益性平台作用、助力国企合规治理的重要实践。

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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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刘斌

在主题演讲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司法修改工作专班成员刘斌发表了主题为《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改革与高管履职研讨会》的主旨演讲。他围绕新公司法背景下国企监督机制改革、董监高履职困境及应对展开深入研讨。刘斌所长特别指出,新《公司法》引入审计委员会的九点问题,优化国企监督效能,同时呼吁建立董监高容错机制,激发国企活力,为推动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有益思路。

主讲人:吴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发表了主题为《新 <公司法> 的实施和适用问题》的主旨演讲。他围绕加强中小股东权利保护、落实债券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同时,针对新《公司法》实施后的裁判适用问题,特别是股东资本责任方面进行了详细讨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认缴出资的加速到期等关键问题,并分享了地方法院的典型案例。

主讲人:杜江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杜江波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与新 <公司法> 下的国家出资公司》为主题发表主旨演讲,深入解读新《公司法》下国家出资公司的制度创新。他回顾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公司法》的发展历程,指出新《公司法》在国家出资公司治理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包括创设“国家出资公司”概念、强化党组织领导作用、优化董事会与监督机制等。杜江波总强调,新法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

圆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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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环节由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一平主持,聚焦国企治理效率提升与权责明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总法律顾问、我院讲师团成员康悦从央企实践角度提出三合规及法治意识培育等关键点;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原法律部负责人王宏强提出省企在新公司法下需转变职能、提升决策效率;辽宁省律师协会公司与投资并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石艳玲阐述落实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制度及借助数字化、人工智能提升治理效率的方法;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主任郑绪华探讨委派董事、兼职董事的忠实义务及利益冲突问题;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季烨从法官角度分享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国企治理的感受。会议聚焦提高治理效率、明确权责、保障履职等议题,为国企公司治理提供多维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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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发言顺序排列从左至右:李一平、康悦、王宏强、石艳玲、郑绪华、季烨)

发言人:曲之勇

最后,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曲之勇会长在闭幕式上致辞,其表示本次交流会会议板块设计合理、议程丰富,与会者积极参与讨论,作出了高层次、多角度、全方面的理解与阐述,为广大律师深入学习新《公司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务支持。

我院作为东北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始终以专业优质的仲裁服务赋能企业合规发展。本次交流会既是践行公益使命的缩影,更是服务国家法治战略的实践。未来,我院将以新《公司法》实施为契机,深化合规支持、强化专业赋能、拓展协同网络,助力国企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仲裁智慧与力量。

内容来源:于嘉琦

美术编辑:刘瑞龙

责任编辑:胡晓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