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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上午,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我院”)院长毕凤有率队访问辽宁省浙江商会,双方就深化合作、推动民营企业法治建设展开深入交流,并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浙商总会副会长、辽宁省浙江商会会长曾昌飚等人予以热情接待。
座谈会上,曾昌飚会长介绍了商会在服务会员、政企联动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成效。他表示,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商会一直积极致力于推动民营企业法治建设,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本次座谈交流,不仅加深了对仲裁制度的了解和认识,也为双方日后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希望加强与大连国际仲裁院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推动法治企业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毕凤有院长对辽宁省浙江商会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详细介绍了我院的发展历程、仲裁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毕院长表示,仲裁以其高效、专业、国际化的优势,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东北地区唯一一家完成体制机制改革的仲裁机构,我院始终以打造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为目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仲裁公信力、优化服务效能等举措,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会谈期间,双方围绕“仲裁赋能民营企业”达成共识。毕凤有院长与曾昌飚会长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充分调动发挥彼此资源、信息和专业优势,推动仲裁制度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为东北振兴及东北亚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大连国际仲裁院航运分院院长孙敬安,大连国际仲裁院北京办事处主任郭小筠,常务副会长张爱忠,副会长兼副秘书长吴梦来及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本次座谈。
内容来源:于嘉琦
美术编辑:刘瑞龙
责任编辑:胡晓牧